人身自由包括哪些内容,人身自由权包括哪四个


人身自由权的内容包括哪些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第三十七条规定: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。 任何公民 , 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 , 并由公安机关执行 , 不受逮捕 。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, 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。 “
公民人身自由权利包括以下内容:
1、人身自由不受侵犯: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、拘禁、逮捕、剥夺、限制的权利 。
2、人格尊严不受侵犯: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、姓名、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 , 具体体现为人格权 , 如姓名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、隐私权等 。 禁止侮辱、诽谤和诬告陷害 。
3、公民住宅不受侵犯:即住宅安全权 , 指公民居住、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。
4、通信自由:指公民通过书信、电话、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 , 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 , 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 。 具体指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, 属私生活秘密与表现行为的自由 。 包括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、隐匿、毁弃 , 公民通信、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听 。
公民的人身自由权是公民人身权的组成部分 , 公民的人身和行动受自己支配和控制 , 非经法定程序不受逮捕 , 拘禁 , 搜查和侵害 。 逮捕是对公民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。 它必须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 , 或人民法院决定 , 由公安机关执行 。 否则即为违法 。 拘禁是对公民拘留、管制以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。 拘禁必须根据我国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 , 《逮捕拘留条例》和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, 否则即为非法拘禁 。 搜查:公民身体只有侦查人员在办理刑事案件时 , 才可进行 。 搜查也必须视职权和法定程序进行 。


人身自由包括哪些内容? 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 , 不受非法逮捕、拘禁 , 不被非法剥夺、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
人身自由的内容有哪些 1、人身自由不受侵犯: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搜查、拘禁、逮捕、剥夺、限制的权利 。
2、人格尊严不受侵犯: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、姓名、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 , 具体体现为人格权 , 如姓名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、隐私权等 。 禁止侮辱、诽谤和诬告陷害 。
3、公民住宅不受侵犯:即住宅安全权 , 指公民居住、生活的场所不受非法侵入和搜查 。
4、通信自由:指公民通过书信、电话、电信及其它通讯手段 , 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通信 , 不受他人干涉的自由 。 具体指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, 属私生活秘密与表现行为的自由 。 包括公民的通信他人不得扣押、隐匿、毁弃 , 公民通信、通话的内容他人不得私阅或窃听 。
主要是这4项
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哪些内容? 人身自由权: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 , 不受非法逮捕、拘禁 , 不被非法剥夺、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。 人身自由权包括身体自由权和精神自由权 。
1、身体自由权

身体自由权也称作行动的自由权 , 是指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 ,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作为和不作为 , 不受非法限制、剥夺、妨碍的权利 。 身体自由权所包含的 , 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外在身体行动的权利 。

2、精神自由权
精神自由权 , 也称作决定意思的自由、意志自由权 。 自然人依自己的意志和利益从事正当的思维活动 , 观察社会现象 , 是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 , 法律应当予以保障 。 因而 , 精神自由权是自然人按照自己的意志和利益 ,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, 自主思维的权利 , 是自然人自由支配自己内在思维活动的权利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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