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次退查期限是什么


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,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,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,也可以自行侦查 。
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,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。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 。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,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。
【法律依据】
【第一次退查期限是什么】《刑事诉讼法》第140条规定: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,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,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,也可以自行侦查 。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,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 。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 。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,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。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,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,不符合起诉条件的,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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