科目三规则

【科目三规则】
科目三新规则灯光的使用:有近光灯、远光灯、右转向灯、左转向灯、示廓灯 。启动车辆开启灯光 , 打开近光灯 , 夜间行驶路边没有路灯照明情况较差的情况下使用远光灯 。若夜间行驶照明情况良好的情况下则使用近光灯 , 若前方有车相对而来 , 保持近光灯 , 如果是远光灯状态需要切换为近光灯 。行驶中前方有车辆跟随行驶 , 保持近光灯 。夜间与非机动车相对而来会车需要切换为近光灯 , 与机动车会车同样使用近光灯 。车辆在通过人行横道、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、坡路、拱桥、急弯路使要连续三次交替适用远光灯和近光灯 。超越前方车辆同样的远光灯近光灯连续三次交替使用 , 用来提醒对方车辆 。在雨、雾、雪能见度较低的道路行驶时 , 将远光灯切换为近光灯 , 并开启雾灯 。在路边临时停车 , 要关闭近光灯 , 打开示廓灯 。夜间行驶右转弯 , 使用近光灯和右转向灯;左转弯则使用近光灯和左转向灯 。科目三路灯考核规则一定正确使用灯光 , 不仅可以保障考核顺利通过 , 更是以后行驶车辆中对自身的安全保障 , 千万不要敷衍而对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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