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发商交房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


1、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建设经规划部门核实 , 并取得核实证明文件 , 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 , 并向建设部门报送备案材料 , 取得受理凭证 。
2、庭院供水支线管网及分户计量水表前(含水表)供水设施设备应取得供水企业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。
3、配套绿化按要求建成 , 并取得园林绿化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。
4、用电纳入城市供电网络 , 并正式供电 , 电力配套设施工程取得电力企业验收合格证明文件;排水设施取得城市管理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;使用城市集中供热,供热系统设计和安装必须批准的城市集中供热企业审核验收;完成室内燃气管道敷设和室外天然气管道的凝聚力,取得燃气企业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 。
开发商交房的注意事项1、相关的房屋手续文件未办理好前不要急着接受房屋
有些购房者在办理交接时 , 明知开发商没有相应的证明文件 , 因为急于装修入住 , 仍然接受房屋的 , 在法律上则被视为交付 。此后再以开发商长时间没有出示相应证明文件要求解除合同的 , 将不被法院接受 。
所以实践中有些狡猾的开发商在办理交接时 , 会要求买房人签署房屋交接单 。笔者提醒买房人注意的是:在签署这类文件时 , 一定要仔细看清房屋交接单上的内容 。如果买房人仅仅是为了领取钥匙进行验房 , 并不表示接受房屋的 , 应当在交接单或者钥匙收据上明确批注 。
2、认真检验房屋有无严重质量问题
一般来说 , 如果房屋交付时开发商已经取得《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》和《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材料》 , 则房屋质量基本没有什么问题 。但因为现在的房屋竣工验收主体已由原来的建设局变更为开发商 , 建设局则转换为所谓的监督主体 , 这就可能导致通过竣工验收的房屋并不符合验收标准情况的发生 。所以买房人在交接房屋时 , 应当认真对房屋质量进行检验 。若在验房时发现轻微质量问题的可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 。
3、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委托专业人员进行检测
如果买房人在验房时发现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 , 应当及时委托有市级以上检测资质的省、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 。经检验发现商品房主体结构质量确属不合格的 , 或因商品房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 , 严重影响正常使用的 , 买房人有权据此解除合同 , 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 , 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。
【开发商交房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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