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格权包括哪些权利,人格权中的首要权利是


人格权包括什么 。
人格权是社会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, 是整个法律体系中的一种基础性权利 。 现代世界各国宪法均将人格权的保护放在重要位置 , 《民法》中也有特别人格权或一般人格权的规定 。 同时 , 根据各种人权国际公约和人权法学理论 , 人格权也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。 在现代社会 , 尽管人们已经充分认识到确认和保护人格权的重要性 , 但对其性质仍有争论 , 即人格权究竟是人权、宪法权利还是民事权利 。

什么是人格权?它包括哪些具体权利? 人格权包括一般人格权和具体人格权 。
包括生命健康、姓名、肖像、名誉、荣誉、信用、隐私等权利 。 法人的人格权包括名称、名誉、荣誉、信用等权利 。
1、自然人享有生命健康权禁止非法剥夺自然人的生命、禁止侵害自然人的身体健康 。
2、自然人享有姓名权 , 有权决定、使用和依照规定变更自己的姓名 。 自然人的笔名、艺名等 , 与姓名受同等保护 。 法人享有名称权 , 有权使用、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名称 。
3、自然人享有肖像权 , 有权保护自己的肖像不受歪曲、侮辱 。
4、自然人、法人享有名誉权 。 禁止用侮辱、诽谤等方式损害自然人、法人的名誉 。
5、自然人、法人享有信用权 。 禁止用诋毁等方式侵害自然人、法人的信用 。
6、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。 隐私权的范围包括私人信息、私人活动和私人空间 。
扩展资料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》
为在审理民事侵权案件中正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,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等有关法律规定 , 结合审判实践经验 , 对有关问题作如下解释:
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 , 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,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:
(一)生命权、健康权、身体权;
(二)姓名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;
(三)人格尊严权、人身自由权 。
违反社会公共利益、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 , 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,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。
第二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 , 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 , 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,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。
第三条 自然人死亡后 , 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 , 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,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:
(一)以侮辱、诽谤、贬损(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、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、侵害死者姓名、肖像、名誉、荣誉;
(二)非法披露、利用死者隐私 , 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、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;
(三)非法利用、损害遗体、遗骨 , 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、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、遗骨 。
第四条 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 , 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 , 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 , 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,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。
第五条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人格权利遭受侵害为由 , 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,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。
第六条 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没有提出赔偿精神损害的诉讼请求 , 诉讼终结后又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另行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 ,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。

推荐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