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,2020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( 二 )


7、将自产、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。
8、将自产、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。
9、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销售应税服务、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, 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。
10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。
扩展资料
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、分配、赠送 , 即向外部移送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;
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、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, 即货物进入最终消费—不得抵扣进项税;已抵扣的 , 作进项税转出处理 。
销售收入确认包括以下5个条件:
1、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;
2、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, 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;
3、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;
4、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;
5、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;
视同销售行为无销售额 , 按照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:
1、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;
2、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;
3、组成计税价格:组成计税价格=成本*(1+成本利润率)+消费税税额
参考资料来源:

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包括哪些???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四条规定“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 , 视同销售货物:
(一)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;
(二)销售代销货物;
(三)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 , 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, 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(市)的除外;
(四)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;
(五)将自产、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;
(六)将自产、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 , 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;
(七)将自产、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;
(八)将自产、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。

扩展资料
视同销售:在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和会计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 , 但是他们的范围是不同的 。
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:本质为增值税“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”的链条终止 , 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 , 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等 , 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;
企业所得税上的视同销售:代表货物的权属发生转移 , 而会计上没有做收入处理
会计上的视同销售:是指没有产生收入但是视同产生收入了 。
参考资料





09年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? 一.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有如下情况:
(1)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;
(2)销售代销货物;
(3)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 , 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 , 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(市)的除外;
(4)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;
(5)将自产、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 , 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;
(6)将自产、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;
(7)将自产、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;
(8)将自产、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。
二. 在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和会计上都有视同销售的概念 , 但是他们的范围是不同的 。
1.增值税上的视同销售:本质为增值税“抵扣进项并产生销项”的链条终止 , 比如将货物用于非增值税项目 , 用于个人消费或者职工福利等等 , 而会计上没有做销售处理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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