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举证被迫写下借条( 五 )


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、参与虚假诉讼,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、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,依法予以罚款、拘留;构成犯罪的,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。
单位恶意制造、参与虚假诉讼的,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,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、拘留;构成犯罪的,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。
被迫写下借条三年后起诉当事人该怎么办 债务人被迫写欠条也不一定不具有法律效力,需要看双方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,如果存在债务债务关系,不能否认欠条的法律效力 。
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,债务人主张其遭受胁迫而出具的欠条,需要有证据证明胁迫的事实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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