鸡精放多了怎么办,鸡精味太重怎么降低( 二 )



本标准规定了味精的指标要求、食品添加剂、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。

GB 2720-2015 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味精》

新标准在术语及定义方面对味精的定义细化为味精、加盐味精以及增鲜味精 , 修改了感官要求 , 增加了感官检验的方法 , 理化指标由原来标准内订立修改为按照GB2762执行 , 经查询 , 与旧标准对比 , 取消了锌的检验要求 。

GB/T 8967-2007 《谷氨酸钠(味精)》

标准按添加成分 , 将味精产品分成三大类:即普通味精、加盐味精和增鲜味精 。 标准要求 , 无论是哪一种味精产品 , 其感官要求都应满足:无色或白色结晶状颗粒或粉末 , 易溶于水 , 无肉眼可见杂质 , 且无异味的要求 。 按规定 , 加盐味精产品的谷氨酸钠含量应不小于80% , 食用盐添加量应小于20% , 铁含量小于等于每千克10毫克;对于增鲜味精 , 则要求:谷氨酸钠含量不小于97% , 增鲜剂呈味核苷酸二钠不小于1.5% , 铁含量小于等于每千克5毫克等 。 无论是加盐味精还是增鲜味精 , 都需用99%的味精来加盐和进行增鲜 。
鸡精调多了是什么味应怎么调 味精鸡精要合理使用 味精是一种增鲜味的调料 , 炒菜、做馅、拌凉菜、做汤等都可使用 。 但如果不遵守使用规则 , 不仅达不到理想的调味效果 , 甚至会产生副作用 , 所以在烹饪当中使用味精要注意:1.不要在滚烫的锅中加入 , 而要在菜肴快出锅时加入 。 因为谷氨酸钠在温度高于120℃时 , 会变为焦点谷氨酸钠 , 食后对人体有害 , 且难以排出体外 。 2.不宜在酸性食物中添加味精 , 如糖醋鱼、糖醋里脊等 。 味精呈碱性 , 在酸性食物中添加会引起化学反应 , 使菜肴走味 。 3.在含有碱性的原料中不宜使用味精 , 味精遇碱会化合成谷氨酸二钠 , 会产生氨水臭味, 使鲜味降低 , 甚至失去其鲜味 。 4.注意咸淡程度 。 如果太咸 , 味精就可能吃不出鲜味 , 食盐与味精的比例在3:1或4:1范围内 , 即可达到圆润柔和的口味 , 作凉拌菜时宜先溶解后再加入 。 因为味精的溶解温度为85℃ , 低于此温度 , 味精难以分解 。 5.高汤、鸡肉、鸡蛋、水产制出的菜肴中不用再放味精 。 6.孕妇及婴幼儿不宜吃味精 , 因为味精可能会引起胎儿缺陷;老人和儿童也不宜多食 。 患有高血压的人如果食用味精过多 , 会使血压更高 。 所以 , 高血压患者不但要限制食盐的摄入量 , 而且还要严格控制味精的摄入 。 从卫生角度讲 , 鸡精对人体是无毒无害的 , 鸡精在烹饪过程中 , 对使用它的条件 , 较味精要宽松许多 。 鸡精可以用于任何味精的使用场合 , 适量加入到菜肴、汤、面食中 , 均有较好的增鲜作用 , 尤其是在汤中火锅中加入鸡精熬制 , 其香气、滋味相互适应 , 令人食欲大开 。 但在烹调时 , 如果加入过多鸡精 , 则会破坏菜肴原有的味道而影响口味 。 鸡精在使用中也要注意以下几点:1.鸡精中含有10%左右的盐 , 所以食物在加鸡精前加盐要适量 。 2.鸡精含核苷酸,它的代谢产物就是尿酸,所以患痛风者应适量减少对其的摄入;3.鸡精溶解性较味精差 , 如在汤水中使用时 , 应先经溶解后再使用 , 只有这样才能被味觉细胞更好地感知;4.鸡精中含有盐 , 且吸湿性强 , 用后要注意密封 , 否则富含营养的鸡精会生长大量微生物而污染食物 。 味精和鸡精 , 一个是只含有单一的氨基酸谷氨酸钠的调味品 , 一个是从鸡肉里提取的混合有多种氨基酸的调味品 , 两者一般都可放心食用 。 但需掌握的原则是 , 都不要过量食用 , 因为大家在享受美味的同时 , 不能忽视健康 。
鸡精放多了有什么危害 汤里的鸡精放多了 , 其中鸡精的成分中含有盐 , 如果没有觉得过咸 , 偶尔一两次是没关系的 。 如果觉得过咸 , 可以把一个土豆切成厚块放到汤里 , 煮几分钟后捞出来 。 因为土豆容易吸味 , 而本身也没有异味 , 它不仅可使汤变淡 , 还不会破坏汤原有的味道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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